在首都紀念憲法頒佈十週年大會上的講話 (1992年12月4日)
進一步加強社會主義民主法制建設 (1993年3月28日)
全面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職責 推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 (1993年3月31日)
逐步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法律體系 (1993年4月1日)
加強經濟立法工作 (1993年4月)
加快立法步伐 努力實現監督制度化 (1993年4月30日)
通過法律來規範和指導改革開放的發展 (1993年7月2日)
要增強對人大的地位、性質和作用的認識 (1993年7月3日)
懲治腐敗還是要靠法制 (1993年9月2日)
學習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 做好人大工作 (1993年10月31日)
加強專門委員會建設 提高人大工作水平和成效 (1993年11月3日)
要在全社會樹立憲法和法律的權威 (1993年12月29日)
努力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法律體系 (1994年1月14日)
努力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民主政治 (1994年3月22日)
人大工作只能加強不能削弱 (1994年6月)
在首都各界紀念人民代表大會成立四十週年大會上的講話 (1994年9月15日)
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法律體系框架 (1994年12月16日)
努力加強法制建設 積極推進政治體制改革 (1995年1月5日)
用完備的法制來保障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和完善 (1995年3月9日)
讓人民來監督政府 (1995年3月18日)
切實保證法律的有效實施 (1995年5月10日)
更好地運用法律手段 促進經濟效益的提高 (1995年5月)
提高全民族的法律意識和法制觀念 (1995年8月30日)
加強環保的立法與監督 (1995年12月)
不斷總結經驗 提高立法工作水平 (1995年12月19日)
抓緊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法律體系 (1996年1月23日)
確保香港的平穩過渡和繁榮穩定 (1996年1月26日)
加快立法 加強監督 (1996年3月1日)
努力建設社會主義法制國家 (1996年3月13日)
依法治國是國家穩定發展、長治久安的根本保障 (1996年3月17日)
答烏克蘭新聞界記者問 (1996年3月30日)
答俄羅斯《消息報》、俄通社—塔斯社、《今日報》和俄羅斯公共電視台記者問 (1996年4月2日)
努力推進依法治國的進程 (1996年8月29日)
答德國《商報》記者問 (1996年9月3日)
在各國議會聯盟第九十六屆大會開幕式上的致辭(1996年9月16日)
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和民主法制建設是緊密結合、互相促進的 (1996年10月29日)
答美國《費城問詢者報》記者問 (1996年12月13日)
答美國《中國新聞》英文月刊記者問 (1996年12月28日)
依法治國 建設社會主義法制國家 (1997年3月14日)
實行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人民的選擇 (1997年3月30日)
從實際出發 踏踏實實地推進民主政治建設 (1997年3月30日)
在意大利米蘭會見工商界人士時的講話(1997年4月11日)
答美國《世界觀點》記者問 (1997年5月23日)
環境與資源保護工作必須納入法制軌道 (1997年6月18日)
認真實施基本法 確保香港長期繁榮穩定 (1997年7月1日)
認真學習貫徹黨的十五大精神 把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推向前進 (1997年10月27日)
在會見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董建華時的談話 (1998年2月11日)
要長時期地毫不動搖地實行“一國兩制”的方針 (1998年2月11日)